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 (2010/2011學年)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將於2010/2011學年繼續為就讀於本港認可院校的全日制日間課程合資格學生提供特惠車費優惠。

  1. 未擁有個人八達通卡 (卡上印有申請人的相片和姓名) 的學生,必須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2. 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時須繳付90港元,其中包括八達通卡按金50港元,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收取不可退還的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行政費20港元,以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收取不可退還的手續費20港元。
  3. 首次申請#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一經批核,申請人將獲特別回贈20港元可用儲值額。

# 指從未成功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申請資格

申請人必須為符合下列定義的學生:

「學生」是指年齡介乎12至25歲、現正就讀於本港認可院校全日制日間課程的任何人士 (未滿26歲的學生亦可申請,以遞交申請表時的年齡為準)

「全日制日間課程」一般是指要求修讀人士在一個學年內在有關提供日間課程的認可院校上課30週或以上,而每週上課時間不少於20小時的課程。

「認可院校」是指:

  • 《教育條例》(第279章)第2條所指的學校;
  • 《教育條例》(第279章)第3條所指的註冊學校;
  • 《教育條例》(第279章)第9條1(a)及1(b)所豁免的學校;
  • 學校的定義由《教育條例》(第279章)第3條賦予;
  •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不時認可的其他學校。

不包括根據《教育條例》(第279章)註冊並提供非正規課程的私立學校


備註

港鐵「學生身分」有效期

  • 特殊學校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
  • 小四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
  • 小五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2年10月31日。
  • 小六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
  • 中一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3年10月31日。
  • 中二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2年10月31日。
  • 中三或以上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其後逐年申請延續。

享用特惠車費乘搭港鐵

任何12歲或以上的學生乘搭港鐵時,若未持有以下證件,均須繳付成人車資:

  • 已加註有效「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或
  • 「臨時學生八達通卡」及由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發出顯示正處理「學生身分」的申請收據和有效學生證(2010/2011學年)。

特惠單程車票不適合12歲或以上的學生使用。學生如欲在港鐵(不包括機場快綫、東鐵綫頭等、羅湖站和落馬洲站)享用特惠車費,必須使用「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加註於個人八達通卡的「學生身分」只適用於港鐵。使用已加註「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人士須留意,若其年齡為12歲或以下,在使用有關個人八達通卡乘搭港鐵以外的交通工具時,必須遵從該營運公司的規定及條件,及有可能被收取全數成人車資。

持有效「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的學生,在港鐵客務中心增值時可享用特設每次10元的增值額服務。

報失「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 八達通卡如有遺失或遭盜竊,應即致電八達通熱綫 2266 2266 向發卡公司報失,並可申請補領新卡。
  • 等候補發新卡期間,如欲繼續享用港鐵特惠車費,持卡人必須親臨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位於金鐘、大圍或兆康站)辦理領取「學生身分」的臨時証明,以便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使用「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享用港鐵特惠車費時,須隨身攜帶該「學生身分」的臨時証明和閣下的有效學生證(2010/2011學年),直至獲補發「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臨時學生八達通卡

處理申請期間,申請人可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乘搭港鐵。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 費用70港元:包括按金50港元及可用餘額20港元。當領取個人八達通卡或完成啟動/延續八達通卡上「學生身分」手續時,可交回此臨時卡並獲退回款項。

逾期申請或轉校

學生如轉校或逾期申請,可前往任何港鐵客務中心^金鐘、大圍或兆康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索取申請表。

^不包括各機場快綫站、羅湖、落馬洲、馬場、迪士尼及欣澳站

終止學業/更改個人資料

  • 如持卡人不論基於任何原因不再符合全日制日間課程學生資格,則其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即屬無效。
  • 如持卡人的「學生身分」或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必須立即致港鐵熱綫通知港鐵公司有關情況。

港鐵熱綫:2881 8888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


申請啟動/延續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 個別申請

備忘:

  • 若持卡人於2010年10月31日有效期屆滿時仍未延續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則使用該個人八達卡乘搭港鐵時,須繳付成人車資。
  • 機場員工八達通卡八達通錶只印有申請人姓名但沒有照片的個人八達通卡,均不能加註「學生身分」。

申請費用

辦理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手續時,須繳付行政費20港元,並將即時獲發收據。

索取申請表

可向就讀學校、任何港鐵客務中心^、金鐘、大圍或兆康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索取申請表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申請表 (2010/2011學年) - 學生個別申請] –STS/IN/10

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須於校方蓋章後14天內,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任何港鐵客務中心^。

如個人八達通卡上已註有「學生身分」,申請人須在201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間,將申請表投入任何港鐵客務中心^旁的專用收集箱內。

如個人八達通卡上並未註有「學生身分」,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任何港鐵客務中心^,並將即時獲發收據,以便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使用「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享用港鐵特惠車費時,須隨身攜帶該收據和閣下的有效學生證(2010/2011學年),直至獲補發「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啟動/延續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

請根據以下時間親臨任何港鐵客務中心^ 啟動/延續卡上的「學生身分」

遞交申請表日期

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日期

2010年9月1日至9月20日

2010年10月1日起

2010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

2010年10月22日起

2010年10月16日起

遞交申請表後一星期起

成功辦妥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手續當日,須繳付行政費20港元,並將即時獲發收據。

持卡人在2010年11月1日前仍未辦妥上述手續,由該日起即須繳付成人車費。

^不包括各機場快綫站、羅湖、落馬洲、馬場、迪士尼及欣澳站

 

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學生個別申請

備忘:

由2010年9月起,學生如未持有個人八達通卡 (卡上印有申請人的相片和姓名),須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方可享有港鐵特惠車費優惠。

申請費用

新「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的申請費用為90港元。申請費用包括按金50港元;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收取不可退還的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行政費20港元;以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收取不可退還的手續費20港元。

首次申請#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一經批核,申請人將獲回贈20港元可用儲值額,是退還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如持卡人於任何時間退回個人八達通卡,發卡公司有權從按金中扣取10港元或由發卡公司全權決定的金額,作為卡的成本費用。

# 指從未成功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索取申請表

可向就讀學校、任何港鐵客務中心^、金鐘、大圍或兆康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索取申請表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申請表 (2010/2011學年) – 學生個別申請] –STS/IN/10

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須於校方蓋章後14天內,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相片和申請費用交回任何港鐵客務中心^。

申請人交回申請表時,將即時獲發收據,以便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使用「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享用港鐵特惠車費時,須隨身攜帶該收據和閣下的有效學生證(2010/2011學年),直至獲補發「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領取新卡

遞交申請表日期

領取新卡日期

領取新卡地點

2010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2010年11月15日至27日

根據閣下在申請表所選定的指定車站專用櫃檯/輕鐵客務中心

2010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2010年12月1日起

金鐘、大圍或兆康站的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
(位於非付款區)

2010年11月6日起

遞交申請表後一個月起

 

領取新卡安排

  • 如由申請人父母代領新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家長必須提供有關收據及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身分證/護照/學生證(2010/2011學年)/學生手冊]及家長本人的身分證或護照,以便核對資料。
  • 如申請人需要授權他人代領新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代領人必須提供寫明申請人和代領人的姓名及香港身分證或護照號碼的授權書,連同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身分證/護照/學生證(2010/2011學年)/學生手冊],以及代領人本人的香港身分證或護照(須與授權書內所述的相符),以便核對資料。

 

^不包括各機場快綫站、羅湖、落馬洲、馬場、迪士尼及欣澳站

查詢熱綫

港鐵熱綫:2881 8888
(星期一至五:上午8時30分至下午6時;星期六:上午8時30分至下午1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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