備註
港鐵「學生身份」有效期
- 特殊學校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
- 小四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
- 小五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0年10月31日。
- 小六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09年10月31日。
- 中一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1年10月31日。
- 中二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10年10月31日。
- 中三或以上學生的「學生身分」有效期至2009年10月31日,其後逐年申請延續。
享用學生車費乘搭港鐵
任何12歲或以上的學生乘搭港鐵時,若持有以下證件,均可享用特惠車費,否則須繳付成人車費:
- 印有其姓名的有效「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或
- 臨時學生八達通卡及香港鐵路有限公司發出的有效收據,顯示正處理有關申請,以及印有其姓名的2008/2009學年有效學生證。
報失「學生身份」個人八達通卡
- 八達通卡如有遺失或遭盜竊,應即致電八達通熱綫 (2266 2266) 向發卡公司報失,並可申請補領新卡。
- 等候補發新卡期間如欲繼續享用港鐵特惠車費,持卡人需親臨金鐘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領取收據,作為「學生身分」的臨時證明並可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乘搭港鐵。享用港鐵特惠車費時,須隨身攜帶該收據和2008/2009學年的有效學生證,直至獲補發「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為止。
臨時學生八達通卡
處理申請期間,申請人可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乘搭港鐵,便無需購買單程車票。當領取個人八達通卡或完成啟動/延續八達通卡上「學生身分」手續時,可交回此臨時卡並獲退回款項。
逾期申請或轉校
學生如轉校或逾期申請,可前往任何港鐵客務中心^、金鐘站或大圍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索取申請表。
^不包括機場快綫、羅湖站、馬場站、落馬洲站、迪士尼站及欣澳站
終止學業/更改個人資料
持卡人不論基於任何原因更改個人資料/終止學業,均須致電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熱綫通知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有關情況。
- 如持卡人不再是全日制日間課程的學生,則其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即屬無效。
- 如持卡人的「學生身分」或個人資料有任何更改,必須立即致電通知: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2922 1009
(星期一至日,上午8時至晚上8時)
申請啟動/延續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份」- 學生個別申請
備忘:
- 若持卡人於2008年10月31日有效期屆滿時仍未延續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則由2008年11月1日起,乘搭港鐵時須繳付成人車資。
- 機場員工八達通卡、八達通錶或只印有申請人姓名但沒有照片的個人八達通卡,均不能加註「學生身分」。
- 遞交申請表(UR/IN/08 – 白表) 於港島綫、荃灣綫、觀塘綫、東涌綫、 將軍澳綫、東鐵綫、馬鞍山綫及西鐵綫客務中心
申請費用
辦理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手續時,須繳付行政費20港元,並將即時獲發收據。
索取申請表
可向就讀學校、任何港鐵客務中心^、金鐘站或大圍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索取申請表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申請表 (2008/2009學年) – 學生個別申請] – UR/IN/08。
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須於校方蓋章後14天內,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任何港鐵客務中心^。
如個人八達通卡上已註有「學生身分」,申請人須在2008年9月1日至10月15日期間,將申請表投入任何港鐵客務中心^旁的專用收集箱內。
如個人八達通卡上並未註有「學生身分」,申請人須將填妥的申請表交回任何港鐵客務中心^,並將即時獲發收據。申請人如欲享用港鐵特惠車費,須隨身攜帶該收據和2008/2009學年的有效學生證,直至已啟動/延續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分」為止。
啟動/延續個人八達通卡上的「學生身份」
遞交申請表日期 |
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日期 |
啟動/延續「學生身分」地點 |
2008年9月1日至9月20日 |
2008年10月1日起 |
親臨任何港鐵客務中心# |
2008年9月21日至10月15日 |
2008年10月20日起 |
2008年10月16日或之後 |
遞交申請表後5個工作天起 |
- 在 2008年10月31日後仍未辦妥手續將須繳付成人車資。
- 功辦妥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手續當日,須繳付行政費20港元,並將即時獲發收據。
|
在2008年11月1日前仍未辦妥手續者,由該日起即須繳付成人車費。
^不包括機場快綫、羅湖站、馬場站、落馬洲站、Y士尼站及欣澳站
#不包括機場快綫、東鐵綫、西鐵綫、馬鞍山綫及輕鐵
- 遞交申請表(LR/IN/08 – 粉紅表)於輕鐵綫客務中心
申請費用
辦理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手續時,須繳付行政費20港元。
索取申請表
可向就讀學校、任何輕鐵客務中心索取申請表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申請表 (2008/2009學年) – 學生個別申請] – LR/IN/08。
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須於校方蓋章後14天內,攜同已蓋章的申請表及個人八達通卡,親臨任何輕鐵客務中心並出示閣下之身份證明文件,即時辦理啟動/延續「學生身分」手續。
在2008年11月1日前仍未辦妥手續者,由該日起須繳付成人車資。
申請「學生身份」個人八達通卡- 學生個別申請
備忘:
由2008年9月起,學生如未持有個人八達通卡 (卡上印有申請人的相片和姓名),須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方可享有港鐵特惠車費優惠。
申請費用
新「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的申請費用為90港元。申請費90港元包括:按金50港元;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收取不可退還的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行政費20港元以及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收取不可退還的手續費20港元。
首次申請*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一經批核,申請人將獲特別回贈20港元可用儲值額,是退還八達通卡有限公司收取的手續費。
如持卡人於任何時間退回個人八達通卡,發卡公司有權從按金中扣取10港元或由發卡公司全權決定的金額,作為卡的成本費用。
*指從未成功申請「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
- 遞交申請表(UR/IN/08 – 白表) 於港島綫、荃灣綫、觀塘綫、東涌綫、將軍澳綫、東鐵綫、馬鞍山綫及西鐵綫客務中心
索取申請表
可向就讀學校、任何港鐵客務中心^、金鐘站或大圍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索取申請表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申請表 (2008/2009學年) – 學生個別申請] – UR/IN/08。
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須於校方蓋章後14天內,將填妥的申請表連同相片和申請費90港元交回任何港鐵客務中心^。
申請人遞交申請表時將獲發收據,作為「學生身分」的臨時證明。申請人如欲享用港鐵特z車費,可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並在使用此卡時隨身攜帶該收據和2008/2009學年的有效學生證,直至獲發「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為止。
領取新卡
遞交申請表日期 |
領取新卡日期 |
領取新卡地點 |
2008年9月1日至10月15日 |
2008年11月17日至29日 |
指定車站專用櫃^ |
2008年10月16日至11月5日 |
2008年12月1日起 |
指定金鐘站或大圍站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
(位於非付款區) |
2008年11月6日或之後 |
遞交申請表後21個工作天起 |
領取新卡安排
- 如由申請人父母代領新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家長必須出示此收據及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身分證/護照/學生證/學生手冊]及家長本人之身分證或護照,以便核對資料。
- 如申請人需要授權他人代領新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代領人必須出示寫明申請人和代領人之姓名及香港身分證或護照號碼的授權書,連同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身分證/護照/學生證/學生手冊],以及代領人本人的香港身分證或護照(須與授權書內所述的相符),以便核對資料。
^不包括機場快綫、羅湖站、馬場站、落馬洲站、Y士尼站及欣澳站
- 遞交申請表(LR/IN/08 – 粉紅表)於輕鐵綫客務中心
索取申請表
可向就讀學校、任何輕鐵客務中心索取申請表 [港鐵學生乘車優惠計劃申請表 (2008/2009學年) – 學生個別申請] - LR/IN/08 。
遞交申請表
申請人須於校方蓋章後14天內,攜同已蓋章的申請表及申請費90港元,親臨任何輕鐵客務中心並出示閣下之身份證明文件。
申請人遞交申請表時將獲發收據,作為「學生身分」的臨時證明。申請人如欲享用港鐵特惠車費,可購買「臨時學生八達通卡」,並在使用此卡時隨身攜帶該收據和2008/2009學年的有效學生證,直至獲發「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為止。
領取新卡
領取新卡,詳情可參閱收據:
遞交申請表日期 |
領取新卡日期 |
領取新卡地點 |
2008年9月1日至10月31日 |
遞交申請表後30個工作天起 |
選定的輕鐵客務中心 |
2008年11月1日或之後 |
遞交申請表後13個工作天起 |
領取新卡安排
- 如由申請人父母代領新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家長必須出示此收據及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身分證/護照/學生證/學生手冊]及家長本人之身分證或護照,以便核對資料。
- 如申請人需要授權他人代領新的「學生身分」個人八達通卡,代領人必須出示寫明申請人和代領人之姓名及香港身分證或護照號碼的授權書,連同申請人的身分證明文件副本[香港身分證/護照/學生證/學生手冊],以及代領人本人的香港身分證或護照(須與授權書內所述的相符),以便核對資料。
查詢熱綫
學生乘車優惠計劃辦事處:2922 1009
(星期一至日,早上8時至晚上8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