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深港高速鐵路: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廣告銷售代理競投意向 (合約編號:Q055847)
資格預審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廣告銷售代理競投意向
合約編號:Q055847
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高鐵)鐵路項目由香港西九龍直達深圳/香港分界,連接中國內地段。
現誠邀有意營辦高鐵香港段廣告銷售代理表達競投意向,為高鐵香港西九龍站及高鐵列車的廣告資源提供營運、市場銷售及管理服務。
投標資格預審申請將於2017年10月舉行,獲甄選的公司將被邀請於2017年11月就該項目作競投。
有意競投此項目之公司請提交競投意向書及以下有關資料,於2017年10月12日或之前送交:
香港九龍灣德福廣場港鐵總部大樓20樓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
採購經理–物業及市務
信封正面請註明「廣深港高速鐵路香港段廣告銷售代理競投意向(Q055847)」。
公司背景及概況
- 公司名稱、背景、概況及架構
- 董事及主要管理人員相關經驗簡介
- 員工人數
- 股份和財務資料連同過去3年已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主要業務活動
- 經營廣告銷售的年資
- 在香港或外地的廣告銷售業務
- 廣告產品開發個案或有關奬項
- 在香港或外地的戶外廣告銷售業務經驗
- 在香港或外地的運輸媒體廣告銷售業務經驗
如適用,請包括母公司之上述資料。
所有遞交意向書的公司在提供任何個人資料予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時均應遵守香港《個人資料(私隱)條例》。所提供的資料,包括個人資料,只會被香港鐵路有限公司作為此合約的投標資格預審之用。
若公司有意成為另一公司之供應商、分包商或另一公司之顧問; 或者為是次投標而成立的合資公司, 上述各公司均不可就是次招標事宜各自分別遞交意向書。
如果公司之間有任何關連,如附屬公司、控權或姊妹公司,均不應以其自身或合資公司合夥人身份就同一招標合約遞交意向書及標書。“姊妹公司”是指公司內所有屬於或是同一控權公司旗下的附屬公司。控權公司及附屬公司之存續關係應按《香港公司條例》(第622章)第13至15條有關規定來判定。有關連之公司,應相互協調決定由哪一家公司負責遞交意向書及標書。
香港鐵路有限公司可全權決定適合的申請機構,並保留權利在任何時間終止是次邀請競投程序,無需事前知會。香港鐵路有限公司於是次項目並不負財務及其他責任。
如有查詢,請聯絡唐小姐[電話:(852) 2993 8419,或傳真:(852) 2993 7775,或 phyllist@mtr.com.h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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