鐵路保護

鐵路保護界限

一般的指引是,「鐵路保護界限」(只提供英文版)為鐵路構築物外圍或鐵路圍欄/ 圍牆對開約30 米( 如無鐵路圍欄/ 圍牆, 則由最接近的路軌起計) , 但假如某地段有部分位於該30 米範圍之內, 則整個地段均會劃為鐵路保護區。

此外,在鐵路保護圖則內展示荃灣綫、觀塘綫、港島綫、將軍澳綫、東涌綫、機場快綫、迪士尼綫、高速鐵路、南港島綫、屯馬綫屯門至紅磡及東鐵綫上水至落馬洲段的鐵路保護區在《建築物條例》附表5內稱為第3號地區 。基於這定義,在此地區內進行的地盤探土工程及地下渠務工程,均列為建築工程。有關工程圖則須取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批准,並獲同意書方可開展工程 。

以上的鐵路保護圖則已存放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土地註冊處,而其副本可以從屋宇署和港鐵公司的鐵路保護及土地測量組查閱。

對於新鐵路及支線的保護(如:高速鐵路及沙田至中環綫), 相關的 “監管建築圖則”可於路政署網頁瀏覽。

當新的鐵路支線完工及運行後,鐵路保護區將相應地更新。

按此查閱於鐵路保護區內進行沉降監察的鐵路相關設施。港鐵公司會在進行沉降監察的鐵路相關設施出現變更、更新停工沉降指標或最新沉降幅度超出停工沉降指標時,上載更新資料。(文件最後更新日期:2024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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